1966年6月10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刚刚开始,毛泽东会见越南国家主席胡志明时,说了这么一段话:“这次是大大小小可能要整倒几百人、几千人,特别是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出版界、文艺界、大学、中学、小学。”[1]他说明了运动的重点目标,但大大缩小了打击范围,整倒的实际不是几百、几千人,而是几百万、上千万。
文革结束后,老作家叶圣陶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说:“十年人祸,相识的朋友致死的有一百左右。”[2]
广东作家秦牧说:“我是个交游不广的人,但后来计算了一下,我握过手的相识的人,横死者竟达二十七名。从这一点推论,全国牺牲者数量之巨,也就可以想见了。”
“这真是空前的一场浩劫,多少百万人颠连困顿,多少百万人含恨以终,多少家庭分崩离析,多少少年儿童变成了流氓恶棍,多少书籍被付之一炬,多少名胜古迹横遭破坏,多少先贤坟墓被挖掉,多少罪恶假革命之名以进行!”[3]
“多少百万人含恨以终”?文革中究竟死了多少人?说法不一,无从确定。正如一九八〇年邓小平对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所说的那样:“永远也统计不了。因为死的原因各种各样,中国又是那样广阔。总之,人死了很多。”
R.J.Rummel教授的著作《一百年血淋淋的中国》说,文革中丧生者的数目大约为七百七十三万人。[4]该数字包括了数百万死在劳改营里的人。
本文结论:
不计死于劳改营的各类“劳改”、“劳教”分子,至少有二百万人在文革中丧生。
1966年8月的“红色恐怖”
以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正式开场的文革,宗旨就是“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中文里的“牛鬼蛇神”一词本无政治意义,将它等同于“反动派”,是1957年毛泽东发动反右派运动前后的事。他以“百家争鸣”为名鼓励老百姓对共产党提意见时在党内会议上说:“百家争鸣有好处,让那些牛头蛇身鬼子王八都出来。”[5]“我们要放,要硬着头皮,让他们攻!……让牛鬼蛇神都出来闹一闹。”[6]“右派大约占百分之一、百分之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他们不过是一小撮反共反人民的牛鬼蛇神。”[7]从此以后,牛鬼蛇神便成了各式坏人的代名词。
对“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周恩来有个说明:“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不是扫一切干部,而是扫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和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8]这就是文化革命的对象。
这“横扫”,肇始于以中共干部子弟为基本队伍的红卫兵对牛鬼蛇神的抄家。这时,牛鬼蛇神还只限于“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和“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资本家。北京市家被抄的多达十一万四千多户。[9]
抄家风从北京发源,迅速达于全国。抄家之多,史无前例。譬如上海郊区川沙县有七千八百多户人家被抄。浙江嵊县,八千余户被抄。江苏江宁县仅一个禄口公社就有308户被抄。[10]
全国城镇乡村被抄家的总数当接近一千万户。
伴随着抄家的,是拷打进而杀戮以“五类分子”为主的牛鬼蛇神。在中国大地上,从不曾有那么多人在那么短暂的时期内,死于最古老的刑具棍棒、皮带。
6月间,打人之风刚开始盛行,北京新市委第一书记李雪峰传达毛泽东的“关于发生打人事件的指示”:“打就打嘛,好人打好人误会,不打不相识;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光荣。”[11]当时,毛泽东隐蔽在湖南韶山老家附近的滴水洞,谁也不见。只特许姨侄孙女王海蓉(其祖父王季范的母亲是毛泽东的姨母)和翻译唐闻生去住了几天。“听到王海蓉汇报到北京红卫兵揪斗老干部时,毛泽东兴奋极了,不住地发出笑声,没表态,实际上是赞同红卫兵的过火行为。”[12]
既然“好人打坏人活该”,“不许打人”就等于没说,“好人打坏人活该”的指示反成了红卫兵打人的理论根据。打人时,他们或者念毛主席《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或者干脆就念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好人打坏人,活该。”[13]
杀与己无冤无仇人,要有精神支柱。十几岁的中学生将老师校长、邻居街坊拷打至死,靠的就是一册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其逻辑简单易懂:只要杀的是坏人,是牛鬼蛇神,就是革命行动,就是“好得很”。
若没有政府的支持,没有公安局的配合,十几岁的中学生组成的红卫兵不可能造成如此范围的恐怖。在严密的档案制度下,每个人在公安局、派出所的档案里都被归了类。公安部部长谢富治8月下旬在北京市公安局的一次会议上说:“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供给他们情况,把五类分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14]于是各地派出所与红卫兵合作,将各类“分子”的名单交给他们,那些“分子”们就一个也逃不脱了。
谢富治在上述北京市公安局的会议上还说:“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15]谢富治还召集在各省、市公安局局长开会,说:“打死人的红卫兵是否蹲监?我看打死就打死了,我们根本管不着。”一个省的公安局长问:“拘捕起来总可以吧?”谢答道:“如果把打死人的人都拘捕起来,你们能捕得光吗?全国九千万红卫兵,到时,他们不冲你的公安局就好了。”[16]他还指示对打死人者“不能按常规办事,不能按刑事案件去办。如果你把打人的人扣留起来,捕起来,你们就要犯错误。”[17]
就在以中共干部子弟为主体的红卫兵将打人提升为“红色恐怖”的高潮中,毛泽东作出了从未有过的举动:在天安门城楼上接见他们的代表。毛当然没有表彰他们打死人的行为,他确实也不主张打死人。他不过是利用他们制造恐怖气氛以压制对手罢了。
北京一二九中学的学生抄千家驹的家时,一边抽打他一边说:“有毛主席撑腰,打死你白打!”[18]“黑五类”的亲属,也打死不犯法。右派分子、文学家舒芜的妻子就是活活被打死的人之一。中央音乐学院院长马思聪家隔壁的一位妇女,被红卫兵指说藏有收发报机,给蒋介石发过情报,拉到街上当众打死。
被打死的各类“分子”数以千计,后来中共官方统计说是北京市被打死一千七百余人。[19](实际人数当远超于此)
由于各省、市公安局的局长们担心放手让学生在街上随意打死人,运动过后自己被追究,他们不敢撒手任学生乱打乱杀。而毛泽东正要借助学生充当先锋,于8月22日亲自批转了一个名为《严禁出动警察镇压革命学生运动》的文件,规定“不准以任何借口,出动警察干涉、镇压革命学生运动。”“警察一律不得进入学校。”“除了……现行反革命分子,……运动中一律不逮捕人。”[20]于是全国的警察都对红卫兵行凶打人杀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北京红卫兵肆虐全城的8月25日,崇文区榄杆市的一位原先是小业主此时无职业的老人李文波夫妇,被女十五中初中红卫兵关在楼上,一整天不许吃饭、喝水、上厕所。老太太憋不住了要下楼,被红卫兵推倒还踢了几脚。李文波下楼理论,挨了一顿棍子,他急中抄起了菜刀。红卫兵被吓跑后。李文波选择了跳楼自杀,重伤后被红卫兵打死。9月12日召开十万人公判大会,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妻刘文秀死刑,已死去的李文波也被判了一个死刑。
“最高指示”传遍全国,杀戮在全国范围进行,无远弗届。
譬如广州,有人“目睹七位右派朋友被打死。……(一九)七九年平反,七人重新安葬,并立石碑,上刻‘某某同志之墓‘。”[21]
西南边边陲云南镇雄县,在8月“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时“捆绑、吊打、搜家、罚款,受害者达三千余人,其中打伤三十余人,打伤致死十余人。”上海宝山县,“破四旧”期间“发生非正常死亡七十余起。”[22]
“红色恐怖”在农村,就是杀戮“地、富、反、坏、右”。
北京城里的杀戮传到郊区各县,以昌平县和大兴县最为严重。
昌平县的一些人民公社屠杀“五类分子”时,提出了“斩草除根”、“留女不留男”的口号,连只有几个月大的男婴也被打死,各人民公社间甚至展开杀人比赛。
该县燕丹村隶属北郊农场。在燕丹村西边的一个村子打死了三、四个人后,农场领导到燕丹村动员说:“毛主席说,东风必须压倒西风。”根据这句话,燕丹村立刻打死了七个人。[23]
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次日开始,大兴县十三个公社先后屠杀“五类分子”及其家属。至9月1日先后杀害了324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其中大辛庄惨案发生在8月31日。30日晚,大辛庄人民公社召集各大队干部会议,公社主任高福兴和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传达了从天堂河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新“精神”,要各大队当晚把地富分子及其亲属斩尽杀绝。(时公社书记贺云喜[音]家庭出身是地主,正被关押)。会议开了一夜。31日一夜之间,除了少数几个如西白疃大队、西梁各庄大队没有杀人外,全公社杀了一百余口人。[24]
河北省有的农村不仅杀戮在村里的早先的地主富农,连早已离开当地的地主也要找出下落,揪回去。有一个早在三十年代就离开河北老家、弃土经商,长期定居在北京,与农村老家早已没有关系。北京倒没把那老人视为地主,可是他在河北老家农村的革命积极分子找到了北京,说他是“外逃地主”,揪回家乡,活活打死。打死地主是革命行动。十多年后,他的家属也只敢申诉说家庭成份不该定为地主,不敢追究打死人的凶手。[25]
全国在这场“红色恐怖”被杀者应不下二十万。
二十万人自杀
自杀!中国甚至世界历史上,从不曾有过如此多的人在那样大的范围内、用那样多的法子结束自己的生命。
“坏人”被打活该,“坏人”自杀更是活该。
作家巴金回忆道:“当时大家都像发了疯一样,看见一个熟人从高楼跳下,毫无同情,反而开会批判,高呼口号,用恶毒的言辞攻击死者。”[26]
8月2日,湖北省委召开第二次文化革命积极分子万人大会,省长兼代理省委第一书记张体学说:“有的人怕运动中死人,我看死人不要紧。我们没有搞非法斗争,给你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你要死怪哪个?我叫你不死,你要死,你死了活该。”[27]
到处都有被逼迫得走头无路而自杀的人。
8月24日,老舍作家老舍在太平湖投水自杀,接着许多人选择在太平湖了结了自己。“短短的一星期内,它竟成为殉难者的圣地,有成十上百的人在这里投湖。”[28]
在上海,国防科委第七研究院第704研究所(番号南字813部队),总共一千三百人左右,文革初期跳楼的,钻汽车的,共有十一个人自杀。[29]
天津有位老中医,经常走过横跨海河的解放桥。八、九月间,他“常看见有尸体从河面上飘过,如果站立的时间长一些,还会看到两具三具。……一对夫妻被打捞上来时,一条毛巾系住两人的手腕……”[30]
自杀者以群体划分的话,中小学教师是最大的群体。
如广西灵山县,1966年7至8月“集训”中小学教师2,526人,揪出518人批斗,导致自杀死亡10人,伤残86人。[31]
6月中,毛泽东曾对李志绥医生说:“这次恐怕又要有千把人自杀。现在是天翻地覆了。我就是高兴天下大乱。”[32]其实,他大大低估了这场运动的疯狂。仅一个陕西省,文革中自杀的党、政干部就有两千多名。[33]
“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是文革中第一个死人高峰期。连远至天边的小地方也不例外。如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截至1967年2月18日,全县逼死十三人,失踪六人。”[34]
文革初期自杀的人数当在二十万左右,是毛泽东所说的“千把人”的二百倍。这还仅仅是文化革命初几个月内死亡的人数。
一九六七至六八年的“武斗”
一九六七至六八年的“武斗”是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的第二波高峰。
全国性的武斗起始于1月间的新疆。月初,毛泽东号召“夺权”。各地当权派看到夺权受中央支持,无可奈何地将权拱手相让,实际上并无“争夺”。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却是特殊情况。军队不能夺权,这是共识。可是生产建设兵团属于军区管辖,非军非民,毛泽东号召夺权时没有想到把它归于哪一类。石河子的农八师汽车团的造反派认为生产建设兵团不是现役军队,他们响应中央号召夺权无可非议。而该团的当权派原来是军人,不甘心交出印把子,请部队派人支援,想用武力解决。1月26日,“掌握武装的一派开了枪,打死二十七人,打伤七十余人。”[35]
这便是新疆“石河子事件”,全国武斗第一枪。
2月23日,青海省军区副司令员赵永夫指挥部队围攻“八•一八革命造反派”占据的青海日报报社。造成“青海二•二三血案”。这是文革中第一次大屠杀,平民死169人,伤178人;军队死4人,伤46人(因军队从报社前面、旁边以及后面临河的桥头同时开火,有战士被对面的友军火力击中)。[36]
当天,赵永夫通过电话向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叶剑英报告,说胜利平定“反革命暴乱”。叶称赞说:“你们打得对,打得好。”但西宁大街上的大幅标语把“叶副主席”写成了“林副主席”。林彪秘书向林报告,林一笑了之。[37]第二天,赵永夫又派兵镇压青海民族学院师生,打死打伤十二人。[38]
此后各地武斗绵延不绝,直至1969年方渐次平息。
据当时北京市委负责人吴德回忆:“北京市是在1967年春开始武斗的,那时武斗死亡最多的一天,根据火葬场的统计是七十多人。……我去找公安部部长谢富治。我谈情况时,谢富治也显得很紧张,神色惊疑。我们认为要制止这种情况。谢富治说:由公安系统、市委分别发出通知,要求不准打死人。”
可是,毛泽东认为武斗是群众发动起来的一个标志,制止武斗即压制群众。
据吴德说:“当天夜里二点钟,谢富治打电话找我去。我去后他对我说:公安系统拟的稿子送给毛主席了,毛主席批评了。大意说:你们还是想压制群众,文化大革命刚开始发动,你们不能像消防队救火一样。”[39]
此后两年各地武斗绵延不绝,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武斗的直接原因往往是部队根据毛泽东的“支持左派”的指示,介入地方的运动。
譬如苏南,苏州、无锡、常州一线是南京军区第二十七军的驻地。苏州1967年2月十八日夺权,驻军第二十七军79师“支左”,师长向孝书和政治部主任迟浩田参加了市革委会。军队主要支持两派群众组织的一派。另一派在革委会中席位较少,便提出要踢开市革委会,称“踢派”。其对立面则叫“支派”。驻军支持“支派”,“踢派”遂把矛头指向驻军,提出口号:“枪毙向孝书,绞死迟浩田。”革委会主任朱亚明、副主任李执中(二人原为市长、副市长)反而不是其主要目标。6月开始小打,7月下旬趋于激烈。因为“踢派”控制苏州城内,“支派”控制了苏州城外,苏州民风虽不强悍,到9月已“打坏了二百多间房子,尸体没人收,死伤一千多人。”[40]
南京军区第二十七军的军部在无锡市郊。该军出动部队协助群众组织中的“九•二兵团”,将其对立面“主力军”和“六•二六”逐出城外。“九•二”的一辆由卡车焊上钢板改造成的宣传车开到“六•二六”在市区仅剩的据点无锡轻工业学院时,轻工业学院的学生围住了装甲宣传车,想用火熏逼出装甲车里的人。但车里的人用喇叭回答:“为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而死,死得其所!”结果油箱爆炸,车里七名无锡无线电技工学校的男女学生葬身火海。
据中央派到苏南的调查组组长刘锦平说:“常州一仗就死了二、三百人,调查组到现场看了,有的掉了泪,死的都是小将、工人同志,使人看了难过。”[41]
苏北、安徽武斗死亡相对较少。高邮县7、8月间数次武斗,死七人,约百人受伤。溧水县,1967年8月8日城区武斗,两千余人参战,死亡十五人,一百多人受伤。安徽祁门县8月至12月武斗数次,死伤二十人左右。[42]
湖北江陵县,8月31日“钢”、“新”两派出动六千余人武斗,四天内消耗子弹一百多万发,伤亡二百多人,其中死亡四十三人。烧毁皮棉九千多担。[43]
8月21日,湖南长沙市“工联”决定“端掉”对立派“东方红总部”,当晚双方战死二十四人,伤三十二人,湘绣大楼被烧毁。[44]
1967年6月间,湖北武汉几次武斗,死一百〇八人,伤两千七百多人。在江陵县,8月31日“钢”、“新”两派出动六千余人武斗,四天内消耗子弹一百多万发,伤亡二百多人,其中死亡四十三人。烧毁皮棉九千多担。[45]
武斗中的伤亡数因地而异。如湖南湘乡县“发生武斗事件二十余起,四千多人参加,打死六十五人,伤一百二十多人。”[46]
陕西省勉县武斗“死亡八十五人,其中打死四十七人,武器走火死亡十二人,武斗汽车肇事死亡十三人,武斗中触电死亡一人,打死无辜群众三人。”
蒲城县死亡九十五人,残六十九人。
汉中武斗双方及无辜老百姓死三十四人。城区十余条街道的两万多所民房被烧。
安康县武斗,历时一年,毁房屋三千三百余间,死亡七百八十四人。[47]
直到1968年4月周恩来派军队去收缴武器,武斗方渐中止。
山西武斗,以长治地区最烈,因为当地是中国的军火工业的基地之一。
军分区则按组织系统服从省军区司令员张日清,支持一派,包围长治。当地空军驻军支持刘格平那一派,控制了长治。打到交通全部断绝时,靠空军提供的“空中走廊”。这派不肯投降,军分区决定由各县民兵组成“剿匪兵团”,打开军火库,武装数万民兵。在“解放长治”口号下,由军分区首长指挥,开始了攻城战。在攻克一座煤矿的激战中,仅守方即阵亡二百多人,数百人负伤。守方还曾一次交战中将参战的现役官兵十二个整连外带四个班全部缴械、俘虏。“双方打死打伤参战人员不计其数。”[48]
直到1969年山西武斗还未停止。7月1日,临汾市的一派攻打临汾地委大楼,用炸药炸毁大楼,十六名武斗队员当场被炸死。[49]
1967年5月6日,四川成都132厂爆发大规模武斗。132厂是制造飞机部件的工厂,位于成都西郊黄天坝。全市造反派支援132厂的造反派,多达十万之众,拿着木棍木棒冲开厂区大门,闯入厂区之内。处于劣势、将被围歼的对立派产业军由厂方派发枪支弹药。开枪,造反派49人死于武斗现场。其中年龄在30岁以上的仅3人。[50]
对四川的武斗,江青说:“武打全国出名了”,“重庆打得稀烂,阵线就比较清楚了。好得很!”[51]1967年9月和1968年7月泸州两次武斗,“死亡数百人”。[52]全国在单次武斗中伤亡最大的,是四川泸州。一仗打死两千余人,另有八千多人成残废。[53]
武斗期间,宣汉县死亡一百七十余人。“达县战死约七千人,云阳折损一千人。”[54]
7月21日,江青在中央首长第七次接见河南赴京代表团时说:“河南一个革命组织提出这样的口号,叫做‘文攻武卫’,这个口号是对的。”[55]河南“二•七公社”倍受鼓舞,在“武卫”的名义下于27日攻打郑州烟厂,“两场武斗就使三十七人毙命,二百九十人伤残,三百多人当了‘俘虏’。”江青听取作战汇报后,连声称赞武斗指挥者,说他的事迹“可以写一本戏”。[56]
8月6日,浙江衢县武斗,死伤数十人。[57]8月26日,浙江萧山“总指”派联合从省里来支持造反派武装攻打该县“联总”派,打死二十七人。[58]7至10月间,嵊县武斗双方共战死一百九十一人。四个月内全县公路断绝。[59]
9月2日,西安郊区大规模武斗,“死近百人,伤二百九十余人。”[60]
7、8月间,广西各地武斗,“在这场大武斗中,一些地方的群众组织擅自成立所谓‘贫、下中农法庭’,滥杀无辜,给广大干部和群众带来深重的灾难。”[61]
1968年3月3日,广西横县武斗,死亡144人。5月10日,广西武宣县两派在县城武斗,“历时两天,双方死亡九十七人,毁房六十七间。”6月,宾阳县武斗,36人死亡。[62]
1968年温州两派对立的群众组织凭借各自政治军事后台,动用正规军武器装备武斗。最后以江青和林彪支持的“工总司”派胜利为结束。“工总司”在温州松台山建造宏伟的烈士群墓,有名有姓的阵亡者上千。“温联总”阵亡者更多。双方直接阵亡的总数在三千上下。[63]
1969年4月11日,浙江台州地区革委会在省革委会的支持下,动用武力“解放玉环,实现全区一片红”。他们动用军队的登陆艇,出动本派组织的两千多名武装人员,以三日内死亡42人、伤101人的代价,打下了由对立派控制的玉环县。[64]
东北武斗集中于几处。吉林省长春市是一处。1967年,长春地质学院主楼前两侧的树林里,埋葬了十几位武斗中献身的红卫兵。7月间北京《中学文革报》主编牟志京等人到达该院。据牟回忆:“当晚,学院里就满是曳光弹在飞。我们怕中流弹,不敢睡在床上。第二天一早,就听说与我们同一辆车到校的一个人被打死了。早上,参加他们的葬礼,有二三十个死者,都是年轻的汽车司机。三天后,我们准备离开长春继续北上。在客运车站,突然枪声大作,有人朝车站对面的大楼开枪,大楼里则有人还击。车站外一位卖冰棍的老头被流弹打死了。”[65]
有的地方群众组织间的武斗引起地方军队镇压,造成大批伤亡。譬如宁夏,1967年8月间,康生指示驻宁夏的部队支持一派,“必要时可发枪自卫”,并在青铜峡地区镇压“保守派”,打死、打伤各一百余人。[66]
浙江空五军政委陈励耘、陆军第二十军政委南萍伙同杭州造反派头头张永生,武装镇压萧山、富阳两县。其中萧山打死二十七人;富阳打死一百三十五人,打残三百一十九人,烧毁房屋一千二百余间。[67]
各地军队内部也有滥杀的事件。1967年8月,福州军区革命造反委员会(“军造会”)冲击军区时,有人被枪杀。福州军区司令员韩先楚无视中央军委“军以下单位不准串连”的命令,授意部属组织了一个战士革命造反委员会(“战造会”)。在“军造会”为被杀战友举行追悼会时,“战造会”持枪冲进去,一举枪杀了几十个“军造会”成员。中央命令韩先楚彻查,韩推诿,不了了之。
武斗需要武器,各派都需要。如湖南攸县,8月25日五个组织共三百多人冲进县武装部,抢走各种枪一百五十枝,子弹两万多发。[68]
许多情况是在军队支持下明抢暗送,半送半夺,或干脆开放兵器库任拿。1972年6月28日毛泽东会见斯里蓝卡总理班达拉奈克夫人,对客人解释武斗时说:“两边都发枪,一共发了一百万支枪吧。这一派军队支持这一派,那一派军队支持那一派,打。”周恩来解释:“名义是抢枪,实际是送。”[69]
毛、周所说不完全,支持对立面组织的部队的枪是不送的。硬抢的结果便是开火,老百姓成为军人枪口下的祭品。譬如1967年8月11日,浙江江山县一派到部队抢枪时被打死十一人。67年6月2日,陕西勉县一派抢枪时被值班战士打死一人,遂围攻驻军队,又死十人。当晚以谈判为名诱骗警卫部队下楼,枪杀九名,重伤四名。12月5日陕西渭南县一派组织去渭南军分区抢枪,一名士兵被打死,抢枪者则死了四名。[70]
1968年8月安徽宿松县抢夺部队枪枝弹药时,“当场受到部队枪击,打死九人,重伤六人。”四川崇庆县68年5月间抢部队武器时被打死七人。1969年再次抢武器时,又被击毙六人。[71]
据北京中学生牟志京后来回忆:1967年7月间,“我们在长春火车站货运车站下车,在发运货物的站台边,见到用芦席盖着的尸体,大约有好几十具。问旁边的铁路工人,回答说是他们的战友,都是铁路工人,前一天刚死的。昨天他们由一个火车头开路去抢有铁路直通的军火库时,被(部队)打死的。”[72]
虐杀武斗俘虏
虐待、虐杀俘虏是文革中武斗一大特色。武斗中的死亡者相当大一部分是被俘获后虐杀的。
浙江空五军政委陈励耘、陆军第二十军政委南萍伙同杭州造反派头头张永生武装镇压萧山、富阳两县时,萧山死的二十七人大部分是抓获后活活拷打死的。
1967年9月四川江津县两派在朱羊镇武斗,“九•七”派获胜,并抓获对立派“红总”十五名俘虏。“九•七”派在为九名武斗中牺牲的烈士开追悼会前,已乱枪击毙一名战俘,追悼会上又当场活活打死四名。接着。“九•七”派烈士的亲属为了报仇,虐杀了三名战俘。“九•七”派司令部决定处决剩下的七名战俘。在黑夜中,他们在每个战俘的嘴里塞进布团后,拉到船上,枪杀后推落江中。仅一人受伤未死获救。[73]
1968年6月29日至7月1日,重庆某中等学校“反到底派”在杨家坪参战,打了3天3夜,七十多名战斗员牺牲四个,还有七个被对方俘虏后全被枪毙。而他们这一派也枪毙了对方组织“八•一五派”四个俘虏。[74]
渠县的武斗双方在1968年7月的一次交战中打死30人,还枪杀了“战俘”12人。[75]
河北雄县由军队三十八军支持的那一派动用大炮攻打对立面,攻克对方据点后,将俘虏都用铁丝串起:男的穿肩胛骨,女的从肛门穿进、阴户穿出,游街之后,全部枪杀。陕西安康县武斗中乱打滥杀俘虏二百八十六人,自杀二十人。乱打滥杀包括矛戮、刀砍、石砸、枪打、绞死,还有让被杀者背炸药包、手榴弹炸死,甚至一次“审讯”活埋了十三人。山西长治刘格平派在北京中央来员的压力下,接受谈判、交出武器后,成了对方肆虐、报复的对象。据后来去采访的作家赵瑜所记:“其复仇面积之大,手段之狠,都是空前绝后,不忍赘述的。凡是古国曾经用过的酷刑,这里全用上了。”“除了有些头头被枪毙以外,更有相当一批人死于‘修理‘或‘退火‘之中”。[76]
江西宜丰县的一派到相邻的上高县去武斗,死了四人。回来召开追悼会,为了给死去的烈士祭魂,会上悍然枪杀了三名从上高县抓来的无辜老百姓。[77]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炮轰派”被围在几个据点里,靠“别动队”开着坦克、装甲车出袭,“借粮”、“借煤”维持。有一天,一支“别动队”遇袭,十七人被俘。“炮轰派”出动队伍将战友抢回时只有十一个人还活着。四人已被拷打致死,二人因不堪毒打跳楼自杀。
1967年春夏间,湖南长沙造反派“长沙青年”开赴湘潭,拟进攻对立派控制的生产坦克的江麓机器厂。跟随坦克迎战的“红色怒火”在易家湾败退。但入夜后他们摸进易家湾活捉了8名“长沙青年”。因听说“长沙青年”在埋葬战友时把抓获的“红色怒火”活活垫了棺材。8月8日,“红色怒火”为其战死的同伴下葬时也将那8名俘虏活祭,一一枪杀。
广西贺县,珊瑚矿派性武斗中虐杀“俘虏”14人。[78]
1968年4月21日,广西龙州县民兵以以高、重、轻机、冲锋枪、步枪攻打“四•二二”派占据的县工商业联合会大楼。22日晨“四•二二”派90余人走出投降被“俘”。民兵进工商联里面搜查,并没发现什么武器,但枪杀、刺杀了其中的12人。[79]
“武斗后杀俘虏和搜杀对立派人员比武斗中死人要多,北海市杀俘虏69人,搜家捕杀4人;钦州县小董杀”俘虏“14人,钦州县城杀俘虏和大搜捕共杀87人。”[80]
1968年8月2日广西军区副司令员焦玉山在南宁市现场指挥攻打“四•二二”派占领的解放路后,“收容的‘俘虏‘估计最多达9,600多人。”其中23名“俘虏”当即在市革委大门前左侧的广州照相馆附近被枪杀。中共南宁市财办副主任康兴被拉去另一个地方枪杀。“这9,600多名‘俘虏‘中,大多数是在解放路一带的群众,有青壮年、也有老年、妇女、儿童,许多人都未参加武斗。”“这些‘俘虏‘中……有的被枪杀、有的被毒打致残致死。”中共南宁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8月编写的《南宁市“文革”大事件》披露,此役死亡的l,620人,“不包括各县领回的‘俘虏‘2,324人在途中被杀害的数字。”[81]
各县领回的那批“俘虏”中有166人是上思县的,“回到县后有98人分批被杀害了。”[82]按此推算,那2,324名“俘虏”中被杀害的当在一千以上。
1968年5月12日,广西武宣县“联指”派攻占“造反大军”(属“四•二二”派)的指挥部。次日早晨,抓获逃到江中一个小岛上的三十多名“四•二二”,当场将这批几乎全是青少年的俘虏枪毙。[83]6月17日,鹿寨县革委会副主任廖茂干为前线总指挥,指挥民兵1,387人攻打“造反大军”控制的据点,与象州、武宣县民兵配合,攻占铸造厂后,打死了十多个“俘虏”。[84]
北海市,“杀害一批武斗俘虏15人,掩埋在树林里,后怕别人知道又移葬别处,但还是不放心,为毁尸灭迹,最后找来一批民兵,备好麻袋、石灰、香水、口罩、手套、锄铲、刀具等,把全部尸体挖出来剁碎,装入麻袋,沉入牛尾岭水库灭迹。”[85]
1968年5月5日,受革委会支持的“梧州联指”派攻占“四•二二”派的最后一个据点市人民银行,把从银行举着“白旗”出来的人都当作俘虏关进钱鉴监狱。“关押在钱鉴监狱的人员,被杀害的约50人(均属梧州市的),有的是公开杀掉,有的是暗中杀掉,有的是集体成批的杀,有的是个别杀。杀人手段也十分残忍,有的被当作祭品用枪杀死,有的用猪笼、麻袋装后沉下河淹死,有用棍棒打死……5月17日,‘梧州联指‘召开庆祝武斗胜利大会,一次就从钱鉴监狱拉出12人用汽车运到梧太公路八公里处集体枪杀。5月11日至6月13日,又先后3批从钱鉴拉出‘俘虏‘25人丢下西江淹死。”[86]
5月底,梧州军分区和贺县、钟山、富川、昭平的县人武部策划指挥,调集了四县的民兵及梧州专区、梧州市“联指”派五千多人,围剿专区境内平桂矿务局的“四•二二”派。历时一个多月,于7月7日攻克全部据点。“这次武斗共死亡398人(包括杀俘虏),其中双方对打死101人,打杀俘虏297人。”7月14日在西湾矿召开万人“胜利”追悼大会后,在鸡婆矿枪杀了孙潜等16人俘虏“祭灵”。钟山县公安公社的一位大队长梁彬生在攻打西湾选炼厂时受伤而死。该社的武斗人员把俘虏周绍昌(平桂矿务局冶炼工程师)、陆毅谦(化验工程师,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夫妇和钟房富三人押回公安。在死者的墓地,让梁的亲属等人用大刀、长矛将周绍昌等三人杀死,以为死者“殉葬”。[87]
还有打死了“俘虏”砍头示众、吊尸示众的。7月12日,从平桂矿区逃出的富川县“四•二二”派毛明昭等五人(包括女子钟永芳)被抓获,被“保红”(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头目砍下人头,挂在富川县城红星台前的电杆上示众2天1夜。[88]
据广东作家秦牧记述:“广宁、儋县等县都出现过大屠杀,海丰甚至有斩下人头游行的惨事。”
秦牧曾这样记述他在广州街头所见:“(一天早上)当我走回报社的时候,一路都看到路树吊尸的景象。那些尸体,大多是被打破了头颅、鲜血迸流的。在从一德路到人民中路短短一段路程中,我竟见到了八具这样的尸体。”[89]
更有残杀俘虏后剖腹食肝的。“剖腹食肝”,在广西普遍发生。如钟山县除了枪杀、活埋、水溺、刀砍、木棍打死、石头砸死之外,“有被活活打死后分尸三段的、悬首示众的、母子同坑活埋的、剖腹挖脏吃心肝的,骇人听闻!”[90]
浦北县北通公社博学大队刘政坚被打死后,其17岁的女儿被九人轮奸,复被乱棍打死。死后更被剖腹取肝分食。[91]
1968年9月7日至17日,上思县革委会在上思中学召开群众专政大会,“杀了干部和群众12人,并将—部分死者剖腹取肝,拿到县革委饭堂煮食,有的县、社领导干部也参与了。该县思阳公社武装部长王昭腾下到和星大队布置杀人,当晚杀了邓雁雄一人,并开腹取肝与凶手一起煮食。他鼓励大家都要吃,说吃了人肝,胆子就大,第二天,王又布置杀了四人,剖腹取肝,传令每两、三个生产队分一个人肝吃,以示共同‘专政’。”
“剖腹食肝”,“仅灵山县檀圩、新圩两公社就有22例,合浦县石康公社有18例,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有19例,钦州县小董茶场3例。”[92]
全国武斗死亡近五十万。
云南省,“截至1968年8月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前,云南省由于武斗等因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达五千余人。”[93]相比之下,北京的武斗不算严重,据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估计,死亡人数不下千人。[94]
两年多的武斗期间,全国非正常死亡人数在五十万上下。
以“镇压反革命”的名义制造血案
1967年武汉“七•二〇事件”后,全省一片白色恐怖。“据湖北省委统计,全省在‘七•二〇事件‘以后,被打伤、打残、打死的干部、军人、群众,多达十八万四千余人。仅武汉市就打死六百多人,打伤、打残六万八千余人。”[95]
1967年各地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后,遍布全国的、持续经年的法西斯暴行都是在革命委员会当局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制造的。
1967年6月,毛远新化名周进,带领一批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的学生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毛远新指州委第一书记兼州长朱德海(中央侯补委员)是走资派、三反分子、地方民族主义分子,并依仗其特殊身份,将军管会副主任、军分区政委赵南起定为“保皇派头头”,撤除了他在军管会的职务。毛远新指挥的造反派与延边军分区一些人勾结,抢了军械库,对对立派实施镇压。延边武斗由此开始。毛远新支持的那一派制造了惨案,然后诬陷对立派搞“叛国暴乱”。
8月初,吉林延吉县军管会给支持自己的那一派发放步枪一千二百多枝,成立“武装队”。“武装队”开到一个公社,将对立派几百人逼过图们江,登上朝鲜国土,进而宣布那些人“叛国暴乱”。9月,从延吉市来的一枝“武装队”开到一个公社,“开枪打死七人,汽车压死一人,致残多人。”[96]
辽宁凌源县子虚乌有的“国民党反共救国团”案,揪了九百十三人,“致死二十五人,致残五十一人。”[97]
1967年9月,广西容县石寨区武装部副部长黄坤用酷刑制造了一个“反共救国军”案件。在全县介绍推广后,容县先后制造出43起“反共救国军”案,继而乱捕乱杀。
“被斗打死和迫害致死1,403人,以‘反共救国军‘罪名被群众打死的738人。”[98]
1968年3月广西宁明县由军队“支左”人员主持成立革委会后,即将群众组织“四•二二”农总宁明上石地区分部定为“反革命组织”。“4月30日,广西区革筹小组和广西军区调动部队围剿广西‘四•二二’农总宁明上石地区分部,乱杀害和迫害致死115人,错判刑30人。”[99]
1969年7月29日,贵州省革委会主任李再含采用“南宁办法”,由省工(人)代(表大)会调集工人进贵阳“端据点”,打死五十五人。[100]
形形色色的“反革命”死刑犯
1969年4月11日,江西“五•七干校”召开数万人大会,革委会主任程世清亲自手捧置在红丝绒上的芒果复制品让与会者瞻仰。当程手托银盘走到贫、下中农队伍面前时,一个青年农民突然叫道:“假的呗!是个假家伙嘛!”全场惊住片息,几个军人冲上去,将那农民绑起押走后,程世清带领数万人高呼口号“镇压反革命,保卫毛主席!”过了一个多月,干校门口贴出一张布告,那个农民已被判“反革命煽动罪”处以死刑。[101]
1960年大饥荒时福建省龙岩县适中公社饿死了四百多口人。直到“三自一包”政策传下来,农民才有了活路。由此,该公社农民谢洪水和当地很多农民一样仇恨毛泽东而热爱刘少奇。1966年10月,他成立了一个“中国共产党幸福委员会”,农民入会的决心书上写明“拥护刘少奇”。近三百人参加了该会。1967年5月,他们又专门印发了《口号、呼吁书》:反对统购统销!拥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6月,他们编写《党章》,声明其“最终目的是彻底消灭毛林集团,为人民争取最大的自由和幸福。”
当局指该会为反革命组织,枪决了21人。未被逮捕的人中,有12人被逼自杀身亡,8人被打死。有的人被枪毙后,妻子、母亲也被逼自杀身死。[102]
非正常的事故死亡
武斗使人变野,视人命如草芥。四川内江市有人竟然因与人交换毛泽东像章发生争执,拉响一颗手榴弹,炸死2人,炸伤49人。[103]
由于政治局面混乱而导致生产混乱,各类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亦急剧上升。譬如湖南湘阴县,1966年9月8日,红卫兵到县城参加声讨“资产阶级路线大会”,乘船渡河时因超载,船倾覆,死25人。1968年湘潭县一艘渡船也是因为超载而翻沉,死亡26人。[104]
黑龙江省大庆炼油厂,1967年发生一起通勤车翻车事故,死18人;一起爆炸事故,45人死亡,85人受伤。[105]
1967年8月1日,武汉市举办横渡长江活动,“因秩序混乱,下水时发生拥挤,造成一百余人死亡。”[106]
1967年8月,云南通海县为处决一名抢劫杀人的刑事犯,召开万人宣判大会。会场因拥挤而踩死13人。9月30日,贵州思南县发生木船翻覆事件,死亡26人。1969年7月再度发生木船翻覆事件,淹死16人。1968年6月中旬,成昆铁路四川喜德县段暴发泥石流,死亡99人。[107]
1968年2月,甘肃武山县发生一起车祸,20名军队招收的新兵及家属死亡。[108]6月中旬,成昆铁路四川喜德县段暴发泥石流,死亡99人。[109]7月中旬,河南淮滨县降暴雨,河流漫溢,淹没县城。死亡245人。[110]
1969年8月16日,江津白沙镇群众为避武斗,争乘船逃难,途中岸上枪声大作,船上乱作一团,颠覆沉没,272名乘客遇难。[111]
1971年,从2月开始,四川农民缺粮,成渝铁路沿线从江津到简阳一带农民扒乘火车外流、购换红薯和其他粮食,3月上旬,每天一两万人扒乘火车外流。“因爬车造成的伤亡事故……2月份死亡22人,3月上旬死亡17人。”[112]
城市下乡知识青年在事故中死亡:有安徽黄山一个茶场遇山洪,11名知识青年奉命抢救粮食,过桥时桥被冲垮,11人全被洪水冲走遇难。在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十三团,草场荒火,69名知青被烧死。[113]在北大荒,有两百个知青非正常死亡,“有被狼吃掉的,有被淹死的,有挖井死的,炸山死的,自杀的……”[114]
除此以外,农民与下乡青年械斗也造成知识青年非正常死亡。如河南潢川县新里集公社部分干部农民和知识青年械斗,知青死亡五人,伤九人,农民伤二人。1969年5月16日,四川简阳县的内江市知青与当地农民冲突,知青死五人,伤三十七人;农民死一人,伤五人。[115]
1974年7月间,上海县“溺水死亡事故频发,死亡78人,其中儿童57人。”[116]
北京密云县,1976年部分公社受洪水袭击,死亡105人。[117]
还有流行病造成的非正常死亡。1967年春文化革命的高潮中,流行性脑炎猖撅,譬如上海郊区上海县,“4960人发病,97人死亡。”[118]湖南醴陵县“发病6718人,死543人。”湘潭县“发病7387人,死523人。”宁远县“发病4338人,死380人。”[119]
在很短的时间内全国有十三万人死于流行性脑炎。[120]
1968至69年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在文革中的非正常死亡总数里,武斗的死亡占的比例并不很大。譬如,黑龙江省伊春市并没有发生过武斗,非正常死亡人数也有六百多人,被打伤致残的有三千七百多。[121]这么多的非正常死亡,这么多的人被打伤打残,主要是那场长达两年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阶”,或“清队”,是毛泽东和周恩来联手“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高潮,是文革中死人最多的时期。
譬如吉林省榆树县,“仅1968年清队扩大化,就使无辜的干部、群众死伤达一千八百多人。”[122]
广西宁明县,“清阶”中四百三十八人受迫害致死。武定县,“137人受迫害致死……115人被批斗致伤残。”[123]
广西大厂矿务局在武斗中有五人被打死,而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因刑讯逼供,打死和迫害致死的有五十三人。[124]
全国两千余县,一个县平均一百左右死于“清阶”。如黑龙江省宾县,打死一百四十三人,打残三十二人。全县二十二个乡镇,除一个外,全都打死了人。[125]
在这场运动中,二百多人非正常死亡的县不算是多的。如上海川沙县,“5,063人遭揪斗,236人非正常死亡。”广东和平县,一千一百余名中、小学教师中,被抓起来“审查”的多达424四名。“全县被揪斗一万二千余人……非正常死亡243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者七百五十余人。”上海金山县从六八年6月起搞“清阶”,“被逼自杀的达291人,六人出逃。”[126]
非正常死亡达三百人以上的才算多。譬如上海宝山县,“经县革委会审批的揪斗对象1,702人……经复查绝大部分是冤、假、错案。全县清队中非正常死亡人数达334人。”“12人逃跑未回下落不明。”上海县,“5,600余人被审查和揪斗,385人非正常死亡(不含1984年划出的龙华、漕河泾、北新泾三镇),约占文化大革命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的70%。”[127]
人口特别少的县,在“清阶”中被整死的人数才少于一百。譬如中苏边境上的人口仅数万的爱辉县,关押看管了一千五百多人,“造成六十五人非正常死亡”。[128]
若以一个人口一至二万的人民公社为单位来看,死人数则大约数以十计。如上海奉贤县新寺人民公社有九十一人被批斗,四十八人被批判,十一人被整死。广西扶绥县昌平公社,“清阶”时“全社非正常死亡二十三人。”
将单位缩小,看一个小乡镇。大丰县大中镇六百二十六人被批斗,造成三人非正常死亡。[129]若再将单位缩小至一个生产大队,也有记录:吉林省延吉县,由于军管会和革委会号召“深挖地下国民党特务,深挖朝鲜特务”,喊出“棒子底下出特务”的口号,该县总共一百一十户人家的桦田大队竟有四十四人被揪斗,致死致伤四十一人。[130]
各级革命委员会是这场运动的执行者。比如辽宁台安县成立了革委会后,只热衷于两件事:在全县范围大发“红宝书”、“按全国统一部署……搞清理阶级队伍”。城乡各单位“用法西斯的手段私立公堂,严刑拷打……橡皮鞭、门弓子、木棒子、炉勾子,各种刑具交替使用,喷气式、挂黑板(用细铁丝勒到脖子上)、举砖头、跪碗渣,应有尽有。全县处在恐怖之中。”“新挖出各种‘阶级敌人‘一千二百八十八名”,“135人死亡,许多人致残。43人被投狱判刑。”[131]
按照毛泽东“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的指示,各地都层层建立了“群众专政指挥部”。
以江西万年县为例,“群众专政指挥部”采用的“刑罚种类有捆绑、吊打、压杠子、占凳头、跪瓦片、坐老虎凳、作喷气式、电触、红铁烙、灌吃大粪、开水浇头、大热天反穿羊皮大衣晒太阳等数十种。大黄公社一位女医生被诬为‘现行反革命‘,揪出来用电触奶头,用开水浇阴道,当场昏死,目不忍睹。据公安局统计,全县被打死或被迫害至死的有二百一十四人。”1968年5月,山西乡宁县“群众专政指挥部”“乱捕乱斗、挂牌游街、殴打干部群众一千二百多人次,其中打死二十六人,打伤打残五十多人。”6月,抓捕一批中学生,刑讯逼供,打死三人,打伤打残十多人。[132]
执掌各省、市党、政、军大权的军人是这场运动的指挥者。
大庆油田自1967年3月起实行军管,革委会成立时由陆军第十六军副军长诸传禹担任主任。六八年初开始“清阶”,“自杀、打死人的现象不断发生,并逐渐增多,一至4月份自杀十五人,五至6月份自杀三十六人,打死七人。”天津市塘沽碱面厂有八个工程师,被“支左”的军队定为特务。军代表指挥打手,将他们抓起来,用种种酷刑全部害死。[133]
辽宁省新金县武装部副政委王立龙诬指一个“家庭有问题”的农村姑娘许连荣向共产党干部施行美人计。许被拷打得死去活来、不得不“招供”后才被放回家。许氏一家七口,老夫妇、两个儿子及三个女儿,在墙上写了两个大字“屈死”,留下几份盖了血手印的遗书,一起上吊死去。事后,按遗书的要求检查许连荣的尸体,结果是:她还是个处女。[134]
少数民族也死了不少人。
四川凉山彝族区的“罗罗王国”,一九五六年“民主改革”后,黑彝阿侯(奴隶主)交出一切财产,仅留一点土地和牲口维持生计。十二年了,阿侯还是被视为奴隶主。副县长批准区革委会主任带领红卫兵将乡里所有的阿侯及其家属全部枪杀。只有一个阿侯家的卧在血泊中的儿媳妇身下吮吸奶头的婴儿,被一位当年的女奴隶救起,躲往另一个部落,扶养成人。而那个区革委会主任杀人有功,升任副县长。[135]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在“清阶”中重划阶级成份,“共挖出‘阶级敌人‘6666人。”死亡三十七人,致残三十人。[136]
工人本不是文革的目标,但毛泽东有“文革是国共两党斗争的继续”的指示,国民党时期的老工人变也成了斗争对象。
北京二•七机车车辆厂是毛泽东亲自抓的所谓“六厂二校”之一,全国“清阶”运动的样板。军宣队宣称该厂“反动势力相当庞杂,线多、面广、根子深”,大搞毛泽东的“群众办案”,一千四百多名一九四九年前进厂的老工人中,九百多人被“审查”,逼得十四名老工人自杀身亡。[137]
甘肃玉门油矿曾是国民党执政时期中国主要的石油企业,凡共产党接管油矿时年满十八岁的都要“过筛子”。油矿革委会大肆追查“玉门油矿潜伏特务组织”,整死了九名干部和八名工人,数百人被毒打致残、精神失常。陕西汉中的飞机制造厂(一七二厂),从国民党时期就的老工人入手,将五百多人为定为“特务分子”,逼死了二十一人,另有十五人自杀未亡,七十四人被打伤打残。[138]
石家庄铁路局的“清队”是一场空前的浩劫。从1968年夏开始,一千多人被诬为特务组织的成员,关进牛棚:凡被揪进牛棚的,一律编成号码,所受刑罚,名目繁多:老虎凳、灌凉水、打落牙齿逼迫吞进肚、将窝窝头扔在地上强迫双手被绑的的犯人趴在地上如狗一般吃食;这都是常人想得起来的。如摔跤般将“特务”活活摔死,也算不得别出新裁。一早起床,逼迫“特务”们用小便互相冲脑袋;逼迫他们互相拷打,然后互相舔血喝尿,才是非禽兽想不出来的。文革过后,官方的记载说:“许多下流无耻的非刑,有污纸笔……连日本法西斯的‘宪兵队’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渣滓洞‘、‘白公馆‘也望尘莫及!”“仅这一血案,被迫害的干部、工人,就达一千六百四十五人,其中致死四十八人,致残一百二十八人。”[139]
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是当然的“清阶”重点。
“据兰州大学统计,在清理阶级队伍中被立案审查的达四百五十人,迫害致死的就有二十三人。”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各研究所有六百多人被诬为特务,其中二百多人被“隔离审查”,二人被活活打死,十人打成残废,四人自杀;另有九人自杀获救。[140]
自杀者并非都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死的。如湖北医学院教授袁盛瑞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博士。在受尽凌辱、斗争后被,当局通知他说“历史清楚,恢复教授职务。”他于回家后的当晚服安眠药自杀。武汉大学刘绶崧在被通知“解放”后,夫妇俩一起上吊自杀。
上海医学院教授张昌绍也是在被“解放”后,夫妇俩一起自杀的。[141]
中央部门的变相监狱,一点不比各省市革命委员会的“专政机构”逊色。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四百多名干部被刑讯逼供,八人死亡。整个总后勤部系统,三千二百二十四人被迫害,一百四十三人被迫害致死。解放军总政治部四百八十二人被关押、斗争,其中十七人被活活整死。[142]
在“清阶”中被整死的人数,多于文革初的红色恐怖,也多于武斗。粗略估计,死于“清阶”的人数应在五十万人以上。(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