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详
来源:史事挖掘机
判断一个征服者的文明程度,最简便的方法,莫过于观其是否滥杀嗜血。在中国历史上,若比较屠杀的劣迹,满清足以占据榜首,即使是蒙元和西晋之后的五胡乱华,恐怕也略逊一筹。从后金的起事,到清的一统,屠城血案屡屡发生。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不过是较有名的个例,其他如广州、大同、江阴、南昌等众多名城以及更多中小州县,被血腥屠戮者不计其数。明代人口在17世纪初已突破两亿,但到了康熙二十九年,人口总数也只有一亿多,如此惨烈的人口剧减,可见清军之残暴。
在入关前,努尔哈赤一面吹嘘他优待“尼勘”,一面却对汉人实施民族压迫,稍有反抗,便大肆屠杀,残杀了100多万辽东汉人。此后,后金军队多次入寇山东,河北。仅济南一地,就留下13万具汉人的尸体!后金军撤退时,还将被掠走的汉族妇女载在马上,施以浓妆艳抹,一路吹拉弹唱!清军入关后,明朝政权早已被李自成推翻,南京朝廷也很快覆灭。但清军依然不改其残忍本性,一路奸淫烧杀:从杨州十日到嘉定三屠,南昌广州大同金华。由南到北,兽性累累。虽然经过了满清文字狱的摧残,但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实记录:广州大屠杀有西方传教士目击记录,大同大屠杀,甚至在第一历史档案馆都可以找到资料。
在四川,清军于1647年公开发布告示,宣称:全城尽屠,或屠男而留女。把四川人杀光了以后,就把罪恶全部推给也杀了一点人的张献忠。还编造出张献忠杀人6个亿的历史第一大谎言!根据近年历史学者的研究,四川被害者不下300万,而被张献忠杀害的最多只有14万人,连同张献忠统冶地区其它非正常死亡,最多只有30--40万人。更重要的是,在清军开始长达十几年的四川大屠杀之前,张献忠已经死了。满清控制全国后,为了封锁郑成功义军,下达禁海令,对沿海人民大肆屠杀,不愿意迁走的斩杀无赦,并乘机掠夺妇女,财物。
让我们从微观角度来看待这些大屠杀: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的危险记载下来的。而像金氏这样的妇女,又何止少数?在南昌,八旗军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地轮奸(“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这些事情记载在《江变纪略》里,此书是满清查禁的重点,在乾隆44年被明令销毁,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而在清军陷城前,一些出来投降的汉人,也遭到了“男子分杀之,女子分留之”的命运。
根据一些地方史志的记载,八旗军不仅对反抗者大肆杀戮,甚至连投靠满清的一些小官吏都不能幸免,妻子老母都被掠去充当性奴隶,然后拿到市场贩卖!
清军实施大同大屠杀后,全城只剩下5个重案犯。满清派来的大同知府,上书顺冶,称既然没有了苦主,就可以释放这5个人了。这份奏折,至今保存在第一历史档案馆!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这样描述广州大屠杀: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无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的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一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亲眼目睹了这次屠杀的王鸣雷,描绘人头堆积的像山丘和宝塔一样高!清军文书的陈殿桂也承认:家家燕子巢空林,(家燕逃到髁掷?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生者都被俘掳,妇女为主)有头还与无头伍。(妇女最后还是要被凌辱逼死)血此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记载:“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死难70万人。在东郊乌龙风,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奸。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而根据满文老档,甚至顺治本人都是这种屠杀的参与者。大量屠杀中被掠夺来的汉族妇女,被送上这位“少年天子”的龙床!甚至连郑成功的母亲,都成为清军强奸的对象。
根据汉奸绘子手洪承畴的命令,在江南大量的反清知识分子被杀害,他们的妻女,则被献给八旗军人。根据山东地方历史资料,甚至在平定三番时,从山东过境的八旗军,还经常对整村的汉族妇女施暴。历史已经过去了三百年,民族之间也不该继续存有仇恨。但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隐瞒历史,则意味着犯罪!
规模的屠杀中,仅仅杨州一地就屠杀80万,其残暴程度远远超过日本的南京大屠杀和蒙古在中亚的屠城。清朝侵略使人口从明末的5,165.5459万人下降到1,063.3326万人。这样的屠杀程度是空前罕见的。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抽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南昌大屠杀,“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无昼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所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
广州大屠杀,“甲中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丘。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未》)
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俘,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此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嘉定大屠杀,“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人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这个就不多说了。除了著名的《杨州十日记》外,还有《杨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猪以避之;多为贱所害,有举室论丧者。及北警戒线,效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各地为剃发的分散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记》:“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年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清军的性暴行(扬州十日和江变记略中的常见资料,以下不列入)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人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钸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给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清军江阴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1人。(道光《江阴县志》卷20《烈女》)清军扬州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统计为100多人。(雍正《扬州府志》卷34)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掳,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嘉定屠城经略》)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实录》卷4)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万人(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帝八年《清实录·世祖》卷61
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万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以上的人口数字,当然是不完整。因为当时是按人口缴税,因此人口被大量隐瞒。很多学者认为,明代实际人口,大约在1亿到2亿。即使说清初也存在同样的人口瞒报现象,估计满清入关后,人口的减少,最少也有5000万人(这是一个极端保守的估计)!如果再考虑人口出生的因素,在满清入关后,中国人损失的总数,很可能是一个大大超过5000万的惊人的天文数字!人口减员超过1亿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因此推定有几千万人,遭到了满清的屠杀,是有充分依据的。
明未清初各省的人口分存和变迁
北京(河北):崇祯初年(以下简称初)大约有人口1200万,由于战乱中死亡,逃离,以及清军入关后被逐驱,从山东迁入上百万,康熙初年(以下简称后)有人口约800万。
南京(江苏,安徽):初两省大约2800万,被清军屠杀多半,又有不少山东人南下,1200万(少量迁往江西,湖广)。
浙江:初全省2200万,被清军屠杀后剩600万。
福建:初全省1200万,被迫迁往台湾和海外超过500万,迁往广东,广西,海南大约200万,另有数百万被杀或饿死,后有人口700万。
广东(广东,海南):初全省1000万,被迫迁往海外100多万,迁往四川100多万,另有数百万被杀或饿死,从福建,江西迁入100多万,后有人口500万。
湖广(湖北,湖南):初全省1500万,大部分死于清军屠杀,少量迁往四川,另外从江西迁入不少于300万,后有人口800万。
江西:初全省2000万,一半左右死于战乱,迁出500万以上,后有人口800万。
河南:初全省500万,明末的战乱和瘟疫死亡减少约五分之二的人口,后从北京,南京,山东迁入数百万,后有人口700万。
山东:初全省2500万,被清军屠杀以及死于瘟疫五分之一的人口,清军南下后,数百万人南逃,清初主动迁出到河南,北京,山西,辽东以及部分被清军驱逐数百万,后有人口1000万。
山西:初全省800万,主要被清军屠杀后剩600万。
陕西:初全省800万,明末饥馑和瘟疫死亡约四分之一,战乱迁出和死亡数百万,后有人口700万。
四川:初有人口800万,被张献忠屠杀约三分之一,清军屠杀约一半,少部分迁往贵州,云南,从湖广,广东迁入近百万,后仅有人口100余万。
云南:初有人口100万(可能仅指汉族人口)战乱死亡人口被新移民所补充,后仍然为100万。
贵州:情况与云南相同,初期人口和后来人口数相同。
广西:初有人口300万,被清军屠杀后仅剩100万。
台湾:从福建移民约100万。
全国总人口统计:明末(崇祯初年)16500万,清初(康熙初年)9200万。
